关于免去杨伟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6年1月27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杨伟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资格。